武汉少女广州遭雷击身亡
时间:2006年08月04日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快报》报道 刚考上了大学的19岁武汉女孩,与家人到广州游玩,在大沙头码头等待着上船欣赏珠江夜色时,被雷电击中身亡。
8月1日晚8时20分,广州突然电闪雷鸣,一道闪电击中大沙头码头。
一声巨响和一阵火花过后,站在码头树阴下等待游船的4名游客倒在了地上。其中两名游客幸运地站了起来。而到广州游玩的19岁女孩小严,被雷电击中倒地,口吐鲜血全身烧焦;和小严牵着手的父亲,被雷电的强大冲力弹开,跌伤在几步之外。由于担心手机引雷,现场无人敢拨打120电话求救,只能拦下出租车将父女送往医院。
小严被就近送到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时,已经瞳孔放大,心跳呼吸全无。“当时心电图是一条直线,全身的毛发都烧焦了,口里吐出大量的血,最严重的是她的心窝和腹部被击穿。”医院急诊科主任张忠德说。参与当时急救的医生杨仁轩回忆说,推入急诊室的小严全身都紫了,显示身体已经缺血缺氧很久,已是死亡状态。其父面部受伤目前已无恙。
据悉,小严是武汉人,今年刚考上大学,所以家里人陪她出来游玩,没想到会遇到这样不幸的事情。
女大学生广州被雷击身亡续:家属索赔遭拒
2006年8月5日
被雷击身亡女孩的家属指着事发码头说,他们不会放弃追究责任的权利
昨日,受害人小严的姨父沈先生,找到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但双方交涉无果。对此,有律师认为,市政以及码头客运站,应该对此作出“补偿”。
信息时报日前报道,武汉理工大学大一学生小严,假期到广州来游玩,于8月1日晚上,准备夜游珠江,但还没有上船,却不幸遭遇雷击身亡。事发后,游船公司认为游客还没有登船,责任不在游船公司;而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则认为该地段属于市政地段。
昨日下午2点,小严的姨父沈先生,专门赶到大沙头码头。他指着出事地段告诉信息时报记者,该地段处于游船到外界的必经地段,而且在该地段旁边还有一扇门,只有上船的游客,才被允许经过出事地段抵达游船,“可见这是在游船码头的责任范围内!”沈先生说。
随后,沈先生走进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大楼。昨日下午5点,沈先生打电话给时报记者,称他与客运公司书记于俭豪,以及公司的另外一名副总,三人商讨了3个小时。沈先生代表小严家属,提出了要求对方赔偿的意愿,但被广州港集团拒绝。昨日下午,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于俭豪,但他说“正在开会”,没有接受采访。
沈先生称,他将在下周以正式方式给对方发函。
昨日,有媒体报道说,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将该事件“定性”为“非责任事故”,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认为,只有公安、法院等机构,经过调查、处理后,才能对这些事件“定性”,而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可能的责任方,没有资格对其“定性”。
朱永平认为,该事件中死者家属要获取赔偿,将会遭遇索赔主体困难、确认困难、取证困难等难题。但是,作为市政园林部门,以及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应该对其给予一定的人道意义方面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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