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
深圳: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 改革开放的窗口
【经济特区】中国自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为发展对外贸易,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在某些地区或在某些地区划出一定区域,实行特殊政策。这些地区或区域称为经济特区。
1979年1月,一份关于香港厂商要求回广州开设工厂的来信摘报送到了邓小平那宽大的办公桌上。邓小平习惯地点燃支“熊猫”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再次拿起那份摘报。尔后,他立起身来,走到墙壁上悬挂的大比例中国地图前,目光落在毗邻香港、澳门的东南沿海那块地方,凝神良久……不久,中共广东省委接到邓小平在那份来信摘报的批示:“这种事,我看广东可以放手干。”
不久,在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汇报后,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的习仲勋又带着这个意见向邓小平作了汇报。小平同志说:“对!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宣布: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327.5平方公里、6.7平方公里、1.67平方公里区域,设置经济特区。12月10日,国务院又正式批准成立厦门经济特区,面积为2.5平方公里。
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事件
——一个耀眼的起点:第一个经济特区